樂令善於清言,而不長於手筆。將讓河南尹,請潘嶽為表。潘雲:“可作耳。要當得君意。”樂為述己所以為讓,標位二百許語。潘直取錯綜,便成名筆。時人鹹雲:“若樂不假潘之文,潘不取樂之旨,則無以成斯矣。”
是月也,养衰老,授几杖,行糜粥饮食。乃命司服,具饬衣裳,文绣有恒,制有小大,度有长短。衣服有量,必循其故,冠带有常。乃命有司,申严百刑,斩杀必当,毋或枉桡。枉桡不当,反受其殃。
簡文作撫軍時,嘗與桓宣武俱入朝,更相讓在前。宣武不得已而先之,因曰:“伯也執殳,為王前驅。”簡文曰:“所謂‘無小無大,從公於邁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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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葛瑾為豫州,遣別駕到臺,語雲:“小兒知談,卿可與語。”連往詣恪,恪不與相見。後於張輔吳坐中相遇,別駕喚恪:“咄咄郎君。”恪因嘲之曰:“豫州亂矣,何咄咄之有?”答曰:“君明臣賢,未聞其亂。”恪曰:“昔唐堯在上,四兇在下。”答曰:“非唯四兇,亦有丹朱。”於是壹坐大笑。
明帝在西堂,會諸公飲酒,未大醉,帝問:“今名臣共集,何如堯、舜?”時周伯仁為仆射,因厲聲曰:“今雖同人主,復那得等於聖治!”帝大怒,還內,作手詔滿壹黃紙,遂付廷尉令收,因欲殺之。後數日,詔出周,群臣往省之。周曰:“近知當不死,罪不足至此。”
許允為晉景王所誅,門生走入告其婦。婦正在機中,神色不變,曰:“蚤知爾耳!”門人欲藏其兒,婦曰:“無豫諸兒事。”後徙居墓所,景王遣鐘會看之,若才流及父,當收。兒以咨母。母曰:“汝等雖佳,才具不多,率胸懷與語,便無所憂。不須極哀,會止便止。又可少問朝事。”兒從之。會反以狀對,卒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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