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逝水年华

逝水年华

作者:马佳秀洁

类别:武侠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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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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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敛,主人即位于户内,主妇东面,乃敛。卒敛,主人冯之踊,主妇亦如之。主人袒说髦,括发以麻,妇人髽,带麻于房中。彻帷,男女奉尸夷于堂,降拜:君拜寄公国宾,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,于士旁三拜;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,大夫内子士妻特拜,命妇泛拜众宾于堂上。主人即位,袭带绖踊─-母之丧,即位而免,乃奠。吊者袭裘,加武带绖,与主人拾踊。君丧,虞人出木角,狄人出壶,雍人出鼎,司马县之,乃官代哭,大夫官代哭不县壶,士代哭不以官。君堂上二烛、下二烛,大夫堂上一烛、下二烛,士堂上一烛、下一烛。宾出彻帷。哭尸于堂上,主人在东方,由外来者在西方,诸妇南乡。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,下堂不哭;男子出寝门见人不哭。其无女主,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;其无男主,则女主拜男宾于阼阶下。子幼,则以衰抱之,人为之拜;为后者不在,则有爵者辞,无爵者人为之拜。在竟内则俟之,在竟外则殡葬可也。丧有无后,无无主。

  曾子问曰:“昏礼既纳币,有吉日,女之父母死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母死,则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父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在,则称伯父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丧,不得嗣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诺,而弗敢嫁,礼也。婿,免丧,女之父母使人请,婿弗取,而后嫁之,礼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。”



简介:

  子言之:“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,无非卜筮之用,不敢以其私,亵事上帝。是故不犯日月,不违卜筮。卜筮不相袭也。大事有时日;小事无时日,有筮。外事用刚日,内事用柔日。不违龟筮。”子曰:“牲牷礼乐齐盛,是以无害乎鬼神,无怨乎百姓。”子曰:“后稷之祀易富也;其辞恭,其欲俭,其禄及子孙。《诗》曰:‘后稷兆祀,庶无罪悔,以迄于今。’”子曰:“大人之器威敬。天子无筮;诸侯有守筮。天子道以筮;诸侯非其国不以筮。卜宅寝室。天子不卜处大庙。”子曰:“君子敬则用祭器。是以不废日月,不违龟筮,以敬事其君长,是以上不渎于民,下不亵于上。”

  曾子问曰:“卿、大夫将为尸于公,受宿矣,而有齐衰内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出,舍于公馆以待事,礼也。”孔子曰:“尸弁冕而出,卿、大夫、士皆下之,尸必式,必有前驱。”子夏问曰:“三年之丧卒哭,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礼与?初有司与?”孔子曰:“夏后氏三年之丧,既殡而致事,殷人既葬而致事。《记》曰:‘君子不夺人之亲,亦不可夺亲也。’此之谓乎?”子夏曰:“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非与?”孔子曰:“吾闻诸老聃曰: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。今以三年之丧,从其利者,吾弗知也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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