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長史登茅山,大慟哭曰:“瑯邪王伯輿,終當為情死。”
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
…相关:[综英美]伪养成手册、山海(快穿)、【火影】春野樱超级想s、[K/猿礼]Angebetete、逃出我的书、夏日,晚风,与你、装A影后被我捡回家后、[HP]异世旅人、后来者居上、教练你快闭嘴吧
何驃騎弟以高情避世,而驃騎勸之令仕。答曰:“予第五之名,何必減驃騎?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