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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海九重约

沧海九重约

作者:斐乙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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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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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貴鄉公薨,內外諠嘩。司馬文王問侍中陳泰曰:“何以靜之?”泰雲:“唯殺賈充,以謝天下。”文王曰:“可復下此不?”對曰:“但見其上,未見其下。”

  範玄平為人,好用智數,而有時以多數失會。嘗失官居東陽,桓大司馬在南州,故往投之。桓時方欲招起屈滯,以傾朝廷;且玄平在京,素亦有譽,桓謂遠來投己,喜躍非常。比入至庭,傾身引望,語笑歡甚。顧謂袁虎曰:“範公且可作太常卿。”範裁坐,桓便謝其遠來意。範雖實投桓,而恐以趨時損名,乃曰:“雖懷朝宗,會有亡兒瘞在此,故來省視。”桓悵然失望,向之虛佇,壹時都盡。

  衛君長為溫公長史,溫公甚善之。每率爾提酒脯就衛,箕踞相對彌日。衛往溫許,亦爾。



简介:

  王渾後妻,瑯邪顏氏女。王時為徐州刺史,交禮拜訖,王將答拜,觀者鹹曰:“王侯州將,新婦州民,恐無由答拜。”王乃止。武子以其父不答拜,不成禮,恐非夫婦;不為之拜,謂為顏妾。顏氏恥之。以其門貴,終不敢離。

  曾子问曰:“昏礼既纳币,有吉日,女之父母死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母死,则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父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在,则称伯父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丧,不得嗣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诺,而弗敢嫁,礼也。婿,免丧,女之父母使人请,婿弗取,而后嫁之,礼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。”

  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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